| 好消息! 
 高明乡村振兴又有大动作, 
 快看看你们村有无份!
 
   
 近日,高明区印发了《佛山市高明区促进非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建设实施方案》,明确从2020年连续三年,每年安排3000萬元区级财政资金,促进非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建设。 
   
   注重提升建设效率
 
 1.项目申报/、审批/、验收/、结算和资金划拨等权限均下放godao各镇(街道),进一步缩减了实施流程。 
 2.在资金安排方面,区有关部门每年年底确定明年分配godao各镇(街道)的区级奖补资金,并划分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按50%比例划拨至各镇(街道),由镇(街道)统筹使用。各镇(街道)在完成项目验收和结算后,即可按支付流程将区/、镇(街道)两级财政奖补资金划拨至村(居)民小组(經济社),大大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。   乡村环境卫生提升之垃圾收集屋建设
 
 3.项目实施主体是村(居)民小组(經济社),可选择的招投标方式将更加灵活,有利于提高建设效率。 
   注重提高村民参与度 
 1.《方案》明确除了政府投入外,村集体也要投入一定资金做好建设,提高了村民参与度。 
 2.村(居)民小组(經济社)为项目的申报主体,也是建设主体,进一步发挥了村民的主体作用,能有效提高村民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。   高明各乡村积极開展人居环境整治
 
 3.《方案》设置了4个的优先审批原则,进一步引导村民参与乡村振兴各项工作: 
 (1)积极主动開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尤其是“三清三拆三整治”工作效果明显的。 
 (2)积极筹集建设资金/、主动让地/、义務投工投劳等群众积极性较高的。 
 (3)属于村道建设/、垃圾处理/、集中供水/、公厕建设等补齐农村短板项目的。 
   
 乡村风貌改造与提升 
 (4)积极配合土地确权/、农村股份制改革以及“两违”用地整治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。 
   申报时间 
 区级方案出台后,各镇(街道)将陆续出台细化工作方案,具体申报时间以各镇(街道)通知为准。 
   非革命老区村建设项目奖补资金使用范围清单 
         
 注:照片作示意图,并不表示申报结果
 
 (本文来源:高明乡村振兴) 		
  
  
 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
  
  
  
 
	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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